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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报送2024年拟招生专科专业的通知

2023年11月13日 09:01  点击:[]

各教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拟招生专科专业申报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布局、专业人才市场需求、师资力量、实验实训条件等情况科学论证,确定2024年拟招生专科专业。

二、本次拟招生专科专业包括我校持续招生专科专业和新设专科专业(近三年连续未招生的专业需按新设专业填报),未申报的专科专业不列入2024年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按教育部现有专科专业目录申报,标准名称代码请参考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yyxzy.moe.edu.cn/(点击右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查询)。

三、2024年拟新设国控专业和非国控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院,要提前主动与省级卫生健康、中医药、公安、司法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新设专业的意见后,方可向教育厅申请增设。按照教育部要求,2024年,高职专科原则上不新增小学教育类专业点,不新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点,中医类专业点将从严控制审批。

四、拟新设的专业,需分专业报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增专业申请表》(附件2),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体现专业教学条件(包含日常教学管理文件、实习实训条件、校企合作协议等)、师资队伍(包含专业教师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人事关系证明资料等)、仪器设备(包含专业相关仪器设备购置合同、票据和证明材料等)等情况的支撑材料。《申请表》根据不同专业分别编制成册、双面打印;主要支撑材料请单独成册,编制支撑材料目录,总体控制在50页以内。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除教育类国控专业外,申请新增国控专业及非国控医药卫生类专业时,须同步提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开设相关专业的意见。

五、请于11月15日前将拟招生专科专业计划表(附件1)、专业师资情况登记表(附件3)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若本学院确定不再招生专科专业,也须报送拟招生专科专业计划表。若有新增设专业,须提交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增专业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地点:4号教学楼一楼4113房间,联系人:秦丽霞,联系电话:62232991,邮箱:zs@nyist.edu.cn。


附件:


1.2024年拟招生专科专业计划申报表

2.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增专业申请表

3.XXX专业专(兼)职师资情况登记表


招生就业处

2023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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