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各学院2023年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宣传咨询工作,抢抓宣传机会,拓展宣传渠道,为考生做好报考咨询服务,现对各学院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各教学院网站相关栏目建设
各二级学院网站是各学院专业宣传的主阵地,是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信赖度最高的“名片”;要切实做到美观大方、特色鲜明、内容翔实、更新及时。做好以下栏目设置:
(一)招生就业一级栏目
在网站首页设“招生就业”一级栏目,考生可以快速查询到招生就业相关信息。二级栏目发布内容可包含:
1.政策指导:国家、省或学校发布的关于招生就业的政策文件、工作方案、指导性建议等,尤其是与本学院专业有密切关系的内容。
2.工作动态:本学院招生就业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如:招生宣传活动、就业基地建设、招聘会组织等。
3.招生信息:招生专业设置(层次、专业名称、方向名称、学制)、招生计划、专业介绍、专业课程设置、毕业生就业方向等内容。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保持数据一致。
4.就业信息:就业教育、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服务等内容。
(二)校友之窗一级栏目
在学院网站首页设“校友之窗”一级栏目,二级栏目可包含:
1.组织概况:本学院校友组织:专业校友会或地方校友会基本情况,所在地、特点特色、人员数量、结构组成等。
2.校友活动:本学院在校内开展的校友返校联谊、纪念、讲座等活动,以及外设校友会在所在地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
3.校友风采:本学院往届优秀校友事迹,如考研读博、科研成就、工作现状、企业发展等,展示人才培养成果。
(三)创新创业栏目
另可设置创新创业栏目(一级或二级栏目均可),内容包括:双创动态(创新创业政策、双创赛事活动等)、双创成果(创新创业成果,互联网+及大创荣誉,典型学生事迹)等。
(四)其他栏目
除上述栏目外,可设置考生比较关注的学院概况、专业介绍、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等栏目;所提供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学院专业特点,突出办学优势,涉及数据要及时完善更新,与专业最新数据一致。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更多、更详细、更准确的参考资料,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相关专业。
二、做好学院“微平台”宣传
各学院要利用微平台范围广、受众多、传播快的优势,在做好网站建设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好宣传“微平台”的开设运行,如开设学院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号等,将学院概况、人才培养定位、专业优势、办学条件等内容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力求风格多样,加大宣传密度和频次,发挥微平台传播叠加放大效应,提高招生宣传广度和深度。
三、做好电话咨询服务
我校对外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为:0377-63121358,由招生就业处负责为考生提供报考咨询、志愿填报指导等服务。
在我校发布的报考指南及招生信息网专业介绍中,公布有各学院提供的招生咨询电话;在新生入学报到指南中,有各教学院迎新电话,各教学院务必安排人员负责接听解答。工作人员要耐心热情为考生讲解专业特色、学习课程、就业前景、报到入学等问题,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优质咨询服务。
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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