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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关于2016年普通高招本科一批、对口招生本科批和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的通知

2016年07月21日 10:39  点击:[]

各省辖市招办,省直管县(市)招办,各有关院校:

  本科一批、对口招生本科批院校按程序投档录取以及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部分院校招生计划仍有余额,现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范围

  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分数线或备档线,且符合相应批次生源条件,当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补报征集志愿的院校。

  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办法

  (一)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方式。拟选报征集志愿的考生,须于7月21日18:00以前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查阅相关信息,凭本人帐号和密码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查看本人档案运转状态,进入填报志愿界面,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网上志愿填报操作。逾期网上填报系统关闭,考生将无法再进行任何填报操作。

  (二)本科一批(统招、定向)考生,可选报1-6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志愿;本科一批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可选报1-3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

  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报考资格的考生,可选报1-5个高校志愿,1-4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志愿。

  如考生符合多个类别征集志愿的报考条件,可同时兼报。投档时,按照国家专项计划、本科一批(统招、定向)、本科一批预科志愿的顺序投档。对兼报以上类别的考生,如前一类别已经投档,后续类别不再出档。

  对口考生可选报1-5个高校志愿,1-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志愿。

  (三)国家专项计划批征集的部分院校在本科一批线下20分备档。

  (四)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时须写出书面申请,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交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招办于7月22日上午10时之前逐级报省招办录检组。

  (五)对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有相关提示的考生,请考生本人予以核查或向当地招办咨询。

  (六)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只投填报本次征集志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档案。

  (七)我办特别提醒考生:在选报征集志愿时,请考生注意查看《招生考试之友》专业目录和院校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征集志愿一经提交,考生不得放弃。

  三、加强指导和服务工作

  征集志愿是我省招生工作的既定程序,是完成招生计划、满足考生升学要求的重要措施。各市、县招办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搞好咨询指导,安排专人网上在线解答考生咨询问题。同时,在招生服务大厅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必要的上网填报志愿条件及咨询服务。

  附件:

  1.国家专项计划批再次征集志愿院校分专业名单(7所)


  2.本科一批征集志愿院校分专业名单(86所)


  3.本科一批预科班征集志愿院校分专业名单(1所)


  4.对口招生本科征集志愿院校分专业名单(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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