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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2015年05月26日 12:27  点击:[]  来源: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各普通高等学校:

  高考关系到国家人才选拔的公正公平,关系到广大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日、周一)举行。根据河南省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各高校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调整好教学安排,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把省招委会办公室《致全省2015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净化校园环境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环境检查,如发现组织替考、寻找“抢手”、售卖考试答案、作弊器材等线索,要及时清理、报告;对举报人员,有关部门要给予保护和奖励。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高校要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位学生(包括研究生),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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